-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首先,咱们先了解一下那些行为属于虚开发票呢?
以少缴税款为目的,变名开票属于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属于虚开发票的行为。比如:
1.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3.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今天的重点内容虚开发票的后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关于后果虽然简短了一些吧~但是大家一定要提高重视!
责编:涂红艳
上一篇:滞留票涉及虚开!财务人员需注意
下一篇:论公司年报的重要性!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