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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笔钱是老板从企业借走的,理论上来说在将来老板是要还的,所以这形成了公司的一笔其他应收款。所以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老板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接下来,就看这笔钱的用途,如果老板把这笔钱用于支付企业日常的经营活动,比如说购买原材料或者是行政支出等等,那么这时候还是根据资金的去向做账。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管理费用等相关科目
贷:其他应收款——老板
或者老板还款,则: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贷:其他应收款——老板
这是一般情况下老板的借款处理,但是还有一种特殊情况。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文号:财税[2003]158号)中提到: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如果老板从公司借款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不归还,又没有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按照税法规定这将会被认为是对老板的分红。这主要是为了预防老板私自从公司把钱拿走,然后一直挂在“其他应收款”,所以不要单纯以为你把老板拿的钱一直挂在“其他应收款”就没关系,其实税务机关也是早有准备的。
看到这里呢,想必大家也都明白了。如果老板为公司考虑借钱,那就记在其他应收款就可以了。要是老板想借钱还长期不换的话,作为会计人员,我们是一定要跟老板讲清楚其中的风险的。
责编:涂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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