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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考试教材变化: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第四章实质变化不大。
新增: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调整:将传统增值税与营改增内容合并讲解。
章节 |
2017年 |
2018年 |
变动内容 |
第四章 |
163 |
112-113 |
新增:第一节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
163-207 |
115-148 |
变动:第一节增值税法律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为"第二节增值税法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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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新增:住宿业、建筑业和鉴证咨询 等行业小规模纳税人试点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除外),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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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自2017年5月起,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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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兼营的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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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不征收增值税项目(6)纳税人在资 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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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低税率的税率、低税率范围讲解更细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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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征收率(8)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提 供建筑服务属于老项目的,可以选择简易办法依照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及2.征收率的特殊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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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销售退回或折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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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进项税额抵扣期限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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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扣缴计税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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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小微企业免税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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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例题有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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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
148-149 |
变动:消费税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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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 |
149 |
新增:消费税纳税人,"由于消费税是在 对有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星消费品征收的,因此,消费税纳税人同时也是增值税纳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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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
150 |
新增:"(2)零售超豪华小汽车。自2016年12月1日起,对超豪华小汽车,在 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 甚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将超豪 华小汽车销售给消费者的单位和个人为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纳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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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123 |
变动:8小汽车的分类、讲解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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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228 |
148-167 |
第三节消费税法律制度一节中部分例题删除 |
责编:黄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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