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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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涉及考题 |
第 2 页:考点 |
考点:合并范围的确定
(一)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母公司应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母公司应当将其全部子公司(包括母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纳人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母公司应当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如有)纳人合并范围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他子公司不应当予以合并,母公司对其他子公司的投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投资性主体的母公司本身不是投资性主体,则应当将其控制的全部主体,包括那些通过投资性主体所间接控制的主体,纳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二)控制的含义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三)控制的判断
投资方在判断是否控制被投资方时,应当综合考虑所有的事实和情况。一旦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投资方应当进行重新评估。相关事实和情况主要包括:(1)被投资方设立的目的;(2)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3)投资方享有的权利是否使其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4)投资方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5)投资方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6)投资方与其他方的关系。
责编:黄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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