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知识点:重要行政处罚法律规则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20-03-10 20:54:44
(一)行政处罚的设定
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和部分省级政府规章可以在各自法定权限内设定行政处罚,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决定程序
简易程序为可以当面处罚的程序,主要适用于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
一般程序指不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应适用的程序,行政机关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三)行政罚款的“裁执分离”
一般情况下,我国行政罚款实行“裁执分离”,即作出罚款决定与执行罚款决定的不能为同一主体。
(四)行政处罚当事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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