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司信贷》考点:个人住房贷款的要素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20-03-10 18:09:37
(1)贷款对象:
①个人住房贷款的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②合法有效的身份或居留证明;
③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符合规定的首付款证明材料及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④有贷款银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⑤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2)贷款额度:
个人住房贷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①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②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③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④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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