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海南农商行招聘面试:保护受教育权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20-03-10 11:28:54
模拟题目:
近日,云南省丘北县人民法院在官寨乡中心学校开庭审理一起“官告民”案件,被告是并排坐着的两位学生的父亲,坐在原告席上的是一位副乡长,原来,当地的乡长把家长告上法庭只是为了把辍学的孩子找回来,经过审理,两名家长承诺将孩子送回学校读书。对于这种以诉讼形式强制未成年人的家长履行送孩子上学的做法,你怎么看?
参考要点:
1.概括提炼话题,给与评价。
题干中所说的以诉讼形式强制未成年人的家长履行送孩子上学的做法,能够让当事人及公众认识到不接受义务教育的违法性以及义务教育的重要意义,但是仅靠强制的手段还是远远不够的。
2.分析其带来的积极意义。
(1)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家长履行监护职责,既能让涉事家长认识到让孩子辍学的违法性,也能以强制措施倒逼其重视孩子的受教育权。
(2)对于辍学的孩子来说,让其能够享受义务教育,通过教育提升自我,实现良好发展的机会,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更是对未成年人的未来负责,对社会的发展负责。
(3)让公众能够引起重视,了解到义务教育的重要性,在社会上避免频繁出现“辍学”的问题,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宣传正能量。
3.分析其可能存在的问题。
(1)当前的诉讼方式效率较低,经过审理和执行程序后,很可能已经年过半载。此时,辍学者可能早已“打工就业”,原有的知识储备已经荒废殆尽,或者沉湎于网络游戏不能自拔,再将其强制领回学校也已于事无补。
(2)一些家长外出打工后,留守学生处于放任自流状态,不能接受良好的家庭教育,无法接受有效监管,加之一些校园周边环境不佳。监管缺位下,一些学生受到不良因素影响,学习吃力又得不到有效帮助和辅导,逐渐滋生厌学情绪,学习中,心不在焉,应付了事,难以顺利完成学业。
4.阐述具体对策。
(1)完善建立先予执行和快审快结快执制度,只要发现辍学现象,相关部门劝说无效起诉后,审判机关即应先予执行或者尽快审理执行,及时“挽回”辍学者。
(2)加大对困难家庭和寄宿学生的补贴力度,让其免除后顾之忧不“因学而贫”。并强化执法力度,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减少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诱导和不当干扰因素。
(3)注重心理疏导、课业辅导和兴趣发掘,从心理和思想上解决部分未成年人的厌学情绪,培养其学习爱好和习惯。进而消灭“教育贫困”现象,让孩子的未来能够真正学有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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