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补报名9月1日起,还没有报名的以及错过报名的童鞋们,请仔细阅读2017年资产评估师报名条件以及考试时间安排,以免错过补报名。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
(二)符合上述报名条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大学生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以前年度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时间
2017年6月15日9:00至7月15日24:00。报名人员应于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程序。 (已结束)
2017年9月1日9:00至9月10日24:00为补报名时间。
9月30日至11月3日,开通机考模拟练习;
11月4日至11月5日,举行考试。
三、考试时间
1.新考试科目:
2017年11月4日 09:00-12:00 资产评估基础
2017年11月4日 14:00-17:00 资产评估相关知识
2017年11月5日 09:00-12:00 资产评估实务(一)
2017年11月5日 14:00-17:00 资产评估实务(二)
2.原考试科目:
2017年11月4日 09:00-11:30 经济法
2017年11月4日 13:00-15:30 财务会计
2017年11月4日 17:00-19:30 机电设备评估
2017年11月5日 09:00-11:30 建筑工程评估
2017年11月5日 14:00-17:00 资产评估
四、成绩认定
1.除《资产评估相关知识》试卷卷面分满分为150分外,其他科目试卷卷面分满分均为100分。答卷由中评协组织评阅。
2.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经中评协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认定后,由中评协发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打印成绩单。
3.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4年内,参加全部(4个)科目的考试并合格,可取得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免试人员参加3个科目考试,其合格成绩以3年为一个滚动管理周期,在连续3年内取得应试科目的合格成绩,可取得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
原科目有效成绩调整为新科目后,有效成绩从2017年起算。
最后预祝大家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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