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发生制原则
企业用来确认一定会计期间的收入和费用,从而确定损益的标准有两种:
一种是权责发生制,也称应计制。这种处理方法要求,凡是当期巳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人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人和费用。
另一种是收付实现制,也称现金制。收付实现制要求,凡是本期实际收到款项的收入,不论其应否归属于本期,均应作为本期的收人处理;凡是本期实际以款项支付的费用,不论其应否在本期收人中得到补偿,均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
我国目前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则采用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由财政部在会计制度中具体规定。
(二)配比原则
配比原则,是指对一个会计期间的收人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并应相互配比,以便计算本期损益。
(三)历史成本原则
历史成本原则'又称实际成本原则或原始成本原则,是指企业各项财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者外,企业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四)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
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是指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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