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第一节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概述
一、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概念和特征
(一)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概念
民间非营利组织,是指通过筹集社会民间资金举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宗教等社会公益事业,提供公共产品的社会服务组织。
(二)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特征
1、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
2、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
3、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
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的概念和特点
特点:
1、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核算基础;
2、在采用历史成本计价的基础上,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基础;
3、会计要素不包括所有者权益和利润,而是设置“净资产”
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客观性原则、相关性原则等。
四、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要素
(一)反映财务状况的会计要素
(1)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受托代理资产等。
(2)负债包括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和受托代理负债等。
(3)净资产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包括限定性净资产和非限定性净资产。
(二)反映业务成果的会计要素
(1)收入包括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商品销售收入等主要业务活动收人和其他收入。
(2)费用包括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筹资费用和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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