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财务报告 第七节特殊交易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会计处理
一、追加投资的会计处理
(一)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在合并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东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 应调整母公司个别报表中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二)企业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在合并报表中,首先,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如果属于一揽子交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如果不属于“一揽子交易”,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
的股权,应当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三)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编制合并报表时,应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编制比较报表时,以不早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的时点开始,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合并 报方合并报表的比较报表中,并将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相关项目。
(四)本期增加子公司时如果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1、同一控制下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视同合并后形成的企业集团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编制合并报表时,应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留存收益应反映母公司视同一直作为一个整体运行至合并日应实现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同时应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应从购买日开始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设立子公司或对子公司增资的,需将该非货币性资产调整恢复至原账面价值,并在此基础上持续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应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其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应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