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二节会计估计及其变更
(一) 会计估计的概念
会计估计,是指企业对其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事项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所作的判断。会计估计具有以下特点:
1.会计估计的存在是由于经济活动中内在的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
2.会计估计应当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或资料为基础。
3.进行会计估计并不会削弱会计核算的可靠性。
下列各项属于常见的需要进行估计的项目:
(1)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2)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与净残值,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3)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与净残值。
(4)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的,确定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方法;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确定。
(5)建造合同或劳务合同完工进度的确定。
(6)公允价值的确定。
(7)预计负债初始计量的估计数的确定。
(8)承租人对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出租人对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分配。
(二) 会计估计变更的概念及其原因
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
会计估计变更应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即在会计估计变更当期及以后期间,采用新的会计估计,不改变以前期间的会计估计,也不调整以前期间的报告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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