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计量
1. 初始计量
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2. 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后续计量的总体原则如下:
第一,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应当按不同类别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第二,对于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当按不同类别,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适当方法进行后续计量。
第三,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应当根据套期会计准则规定进行后续计量。
(1)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应当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
①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②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③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实际利率、摊余成本及会计处理。
(2)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对于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人当期损益,但以下情况除外:
①属于套期会计准则规定的套期关系的一部分。在此种情况下,相关利得或损失按照该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②是一项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的投资,且企业已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③是一项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且该负债由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最终转入留存收益);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④是一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其减值利得或损失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人其他综合收益,直至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或被重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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