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处理原则
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应当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报表。
对于年度财务报告而言:
1.涉及损益的事项(利润表上的科目),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涉及损益的调整事项,如果发生在资产负债表日所属年度(即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前的,应调整报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税额。
调整完成后,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贷方或借方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涉及损益的调整事项,发生在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应调整本年度(即报告年度的次年)应纳所得税税额。
2.涉及利润分配调整的事项(调整提取盈余公积),直接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
3.不涉及损益及利润分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上的科目),调整相关科目。
4.通过上述账务处理后,还应同时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包括:
⑴资产负债表日(上期)编制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末数(资产负债表)或本年发生数(利润表);
⑵当期编制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资产负债表)或上年数(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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