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减值
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资产减值准则适用的范围
1. 长期股权投资(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2. 成本模式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3. 固定资产;
4. 生产性生物资产;
【解释】这里是在生物资产准则公布之前,之前用“固定资产”科目,之后用“生产性生物资产”
5. 油气资产(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
6. 无形资产;
7. 商誉。
【关键考点】《资产减值》准则规范的这七项资产一旦提取了减值准备,不得在其处置前转回。
其他资产减值的适用准则
1. 存货减值适用于《存货》准则,减值后可以在已提减值幅度内恢复,并贷记“资产减值损失”;
2. 应收款项、债权投资及其他债权投资适用于《金融工具》准则,减值损失列入“信用减值损失”科目;
3. 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在已提减值幅度内可以恢复减值,并贷记“信用减值损失”;
4. 其他债权投资在减值幅度内恢复贷记“信用减值损失”,超幅度恢复则贷记“其他综合收益”;
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不认定减值。
【关键考点】掌握存货、应收款项、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的减值认定原则。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