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论 第一节企业与企业财务管理
一、企业及其组织形式
(二)企业的组织形式
3. 公司制企业。
公司(或称公司制企业) 是指由投资人(自然人或法人)依法出资组建,有独立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企业。
公司是经政府注册的营利性法人组织,并且独立于所有者和经营者。根据中国现行的公司法,其形式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是指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根据中国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1)公司设立时对股东人数要求不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可以为 1人或 50 人以下;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
(2)股东的股权表现形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投资人所拥有的比例来表示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总额平均划分为相等的股份,股东的股权是用持有多少股份来表示的。
(3)股份转让限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不发行股票,对股东只发放一张出资证明书,股东转让出资需要由股东会或董事会讨论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股票 ,股票可以依法转让。
公司制企业的优点:
(1)容易转让所有权。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被划分为若干股权份额,每个份额可以单独转让。
(2)有限债务责任。公司债务是法人的债务,不是所有者的债务。所有者对公司承担的责任以其出资额为限。当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其所欠债务时,股东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公司制企业可以无限存续,一个公司在最初的所有者和经营者退出后仍然可以继续存在 。
(4)公司制企业融资渠道较多,更容易筹集所需资金。
公司制企业的缺点:
(1)组建公司的成本高。公司法对于设立公司的要求比设立独资或合伙企业复杂,并且需要提交一系列法律文件,花费的时间较长。公司成立后 ,政府对其监管比较严格,需要定期提供各种报告。
(2)存在代理问题。所有者和经营者分开以后,所有者成为委托人,经营者成为代理人,代理人可能为了自身利益而伤害委托人利益。
(3)双重课税。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其利润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利润分配给股东后,股东还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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