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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附条件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6-05 15:41:30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举例:老赵对老侯说等你结婚的时候我送你1万元做彩礼;老侯对老赵说等你驾鹤西游的那一天我一定把欠你的1万元钱还给你。
前者是附条件的法律行为;后者是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1.判定标准
条件或发生或不发生;期限一定会到来。
【注意】期限可以是明确的,也可以是不确定的。

2.能够作为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事实必须具备的条件
(1)将来发生;
(2)不确定;
(3)当事人任意选择的事实;
(4)合法事实;
(5)不与行为内容相矛盾。

3.成立与生效(或失效)
在条件满足或期限到来前,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并未生效(或失效);条件满足或期限到来时,法律行为生效(或失效)  

中级会计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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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当事人恶意促使条件成就的,应当认定条件没有成就,当事人恶意阻止条件成就的,应当认定条件已经成就。

责编:胡梦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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