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它主要包括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等。(8项)
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注释:不属于会计政策,因为必须遵守,不可选择。
一、可靠性(强调真实)
二、相关性(强调有用)
三、可理解性(清晰明了)
四、可比性(代替了原来的一贯性和可比性)
1、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可比(纵向可比)
会计信息质量的可比性要求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企业可以变更会计政策:
①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法定变更)
②会计政策的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真实)、更相关(有用)的会计信息。(自愿变更)
2、不同企业相同会计期间可比(横向可比)
五、实质重于形式
实质重于形式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六、重要性
企业应当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大小两方面加以判断。
七、谨慎性
谨慎性要求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八、及时性
即使是可靠(真实)、相关(有用)的会计信息,如果不及时提供,就失去了时效性,对于使用者的效用就大大降低,甚至不再具有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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