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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强化习题(4)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5-21 20:28:20

   【单选题】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一定期限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该期限是( )。

 
  A.10日
 
  B.20日
 
  C.30日
 
  D.45日
 
  【答案】B【解析】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单选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职权的是( )。
 
  A.检查公司财务
 
  B.向董事会会议提出提案
 
  C.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D.建议罢免违反公司章程的财务负责人
 
  【答案】B【解析】监事会职权: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单选题】某股份有限公司有股东80人,注册资本600万元,经股东大会2/3以上表决权同意,决议将该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只有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不得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B.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比有限责任公司高,所以直接变更就可以
 
  C.股东人数必须减至50人以下,注册资本可不变
 
  D.股东人数可不变,注册资本必须减至10万元以下
 
  【答案】C【解析】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要求,股东必须在50人以下,注册资本没有限制。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没有最高人数的限制,如果股东超过50人的,在其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时必须将其股东降为50人以下,否则即不合法。
 
  【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方式的是( )。
 
  A.土地使用权
 
  B.房屋使用权
 
  C.工业产权
 
  D.机器设备
 
  【答案】B【解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本题选项B为房屋使用权,而非房屋所有权,故不得用来出资。
 
  【单选题】下列对普通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必须是合伙人
 
  B.除合伙协议约定以外,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员担任经营管理人员
 
  C.被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具有合伙人的资格
 
  D.非合伙人的管理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答案】B【解析】除合伙协议约定以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员担任经营管理人员,所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可以不是合伙人,因此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被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不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而不具有合伙人的资格,选项C错误,非合伙人的管理人并非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选项D错误。
 
  【多选题】《合伙企业法》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对这条规定的理解正确的有( )。
 
  A.合伙企业可以从合伙人之外聘任经营管理人员
 
  B.聘任非合伙人的经营管理人员,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C.被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仅是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不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而不具有合伙人的资格
 
  D.被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具有合伙人的资格
 
  【答案】ABC【解析】根据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这项法律规定表明了以下三层含义:(1)合伙企业可以从合伙人之外聘任经营管理人员;(2)聘任非合伙人的经营管理人员,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3)被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仅是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不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而不具有合伙人的资格。
 
  【单选题】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①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②所欠税款;③其他债务。
 
  A.②③①
 
  B.①②③
 
  C.①③②
 
  D.③②①
 
  【答案】B【解析】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第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第二,所欠税款;第三,其他债务。
 
  【单选题】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责任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是( )。
 
  A.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不再承担责任
 
  B.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债权人在1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C.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债权人在2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D.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答案】D【解析】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责编:胡梦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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