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题·计算分析题】甲公司某条生产线由A、B、C、D四台设备组成,这四台设备无法单独使用,不能单独产生现金流量,因此作为一个资产组来管理。2018年12月31日对该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300万元,其中A、B、C、D设备的账面价值分别为80万元、70万元、50万元、100万元。A设备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71万元,无法获知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B设备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40万元,无法确认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其他两台设备无法获取其可收回金额。甲公司确定该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225万元,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175万元。
要求:分别计算A、B、C、D设备应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答案】
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225万元,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175万元,所以该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225万元,其账面价值为300万元,此资产组应计提减值准备75万元;
第一次分配如下:
A设备承担的减值损失=75×(80/300)=20(万元);
B设备承担的减值损失=75×(70/300)=17.5(万元);
C设备承担的减值损失=75×(50/300)=12.5(万元);
D设备承担的减值损失=75×(100/300)=25(万元);
A设备承担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为60万元(80-20),低于其可收回金额71万元,不符合资产组损失的分配原则。所以A设备只能分摊9万元的减值金额,剩余尚未分摊的11万元(20-9),应进行二次分摊;
B设备承担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为52.5万元(70-17.5),高于其可收回金额40万元,B设备可承担第一次分配的减值损失;
C设备承担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为37.5万元;
D设备承担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为75万元;
尚未分摊的11万元减值损失在B、C、D设备之间进行二次分摊,三者经过第一次分摊后账面价值的合计金额=52.5+37.5+75=165(万元)。第二次分配如下:
B设备承担的减值损失=11×52.5/165=3.5(万元);
C设备承担的减值损失=11×37.5/165=2.5(万元);
D设备承担的减值损失=11×75/165=5(万元)。
B设备承担第二次分配的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为49万元(52.5-3.5),高于其可收回金额40万元,所以此次分配符合资产组损失分配原则。
A设备应计提的减值准备=9(万元);
B设备应计提的减值准备=17.5+3.5=21(万元);
C设备应计提的减值准备=12.5+2.5=15(万元);
D设备应计提的减值准备=25+5=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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