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无形资产 第三节 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二、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
(一)应摊销金额
应摊销金额:是指无形资产的成本扣除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成本-残值-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的残值一般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
1.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愿意以一定的价格购买该无形资产;
2.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从目前情况看,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还可能存在。
(二)摊销期和摊销方法
1.无形资产的摊销期自其可供使用(即其达到预定用途)时起至终止确认时止(当月增加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当月停止摊销)。
2.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能够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这些方法包括直线法、产量法等。
3.无法可靠确定其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4.特殊情况下,无形资产可能会与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无关,而应以经济活动产生的收入为基础进行摊销:
(1)根据合同约定确定无形资产固有的根本性限制性条款;例:黄金特许开采权
(2)有确凿证据表明收入的金额和无形资产经济利益的消耗是高度相关的。
5.采用车流量法对高速公路经营权摊销的,不属于以包括使用无形资产在内的经济活动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
(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处理
总原则:摊或不摊,当月
借:管理费用(自用时)
其他业务成本(出租时)
制造费用(专门用于生产某种产品)
贷:累计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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