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无形资产第一节 无形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一、无形资产的概述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
无形资产的特征:
(1)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并能为其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客户关系、人力资源等,由于企业无法控制其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不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不应将其确认为无形资产。
(2)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
①某些无形资产的存在有赖于实物载体。
计算机控制的机械工具没有特定计算机软件就不能运行时,则说明该软件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则该软件应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②如果计算机软件不是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则该软件应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3)无形资产具有可辨认性(商誉除外)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其具有可辨认性:
①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用于出售、转让等,而不需要同时处置在同一获利活动中的其他资产,说明无形资产具有可辨认性。
②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4)无形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不属于以固定或可确定金额收取的资产)
二、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
(1)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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