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公司对新上市的A产品实行一个月内“包退、包换、包修”的销售政策。2015年8月共销售甲产品10件,售价总额5000元,成本3000元。假设甲公司无法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甲公司8月应确认A产品的销售收入为( )元。
A、5000
B、3000
C、0
D、2000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无法估计退货可能性的情况下,企业销售时不应确认收入,应该在退货期满时确认收入。
2、亚太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该公司主要是销售产品甲,每件600元。同时公司规定,若客户购买150件(含150件)以上,每件可获得5%的商业折扣。鹏远公司于20×9年4月10日购买亚太公司产品甲300件,按规定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该公司于4月15日收到该笔款项,则实际收到的款项为( )元。(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
A、200 070
B、3 240
C、196 069
D、196 650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给予客户的现金折扣=600×(1-5%)×300×2%=3 420(元),所以实际收到款项=600×(1-5%)×300×(1+17%)-3 420=196 650(元)。
3、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其处理应该是( )。
A、应当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
B、应当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C、不进行处理,备查登记
D、应当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提供劳务处理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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