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系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其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发布后,甲公司就着手建立、完善自身内部控制体系并取得了较好效果,公司决定从2014年开始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制度,并由相关部门牵头拟订内部控制评价方案。该方案摘要如下:
(一)关于内部控制评价的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领导和监督。财务部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组成评价工作组、实施现场测试等,将草拟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报告。其他有关业务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的内控自查工作。
(二)关于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和方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应当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五要素展开。鉴于本公司已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建立了科学规范的组织架构,组织架构相关内容不再纳入企业层面评价范围。在实施业务层面评价时,主要评价上海证券交易所重点关注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业务或事项。在开展内部控制检查评价工作的过程中,考虑到公司现阶段经营压力较大,为了减轻评价工作对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仅采用调查问卷法、实地查验法和抽样法实施评价。
(三)关于实施现场测试。评价工作组根据评价工作方案确定的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入驻被评价单位,与被评价单位进行充分沟通,了解被评价单位的基本情况,根据掌握的情况确定评价范围、检查重点和抽样数量。评价人员本着客观、公正、公平原则,开展现场检查测试,如实反映检查测试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与被评价单位沟通。现场评价结束后,评价工作组汇总评价人员的工作底稿,形成现场评价报告。评价工作底稿应进行交叉复核签字,并由评价工作组负责人审核后签字确认。评价工作组将评价结果及现场评价报告向被评价单位进行通报,由被评价单位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后,提交企业内部控制评价部门。
(四)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股东大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发表声明,内部控制评价部门搜集整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根据这些资料撰写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董事会审核、股东大会审批后对外披露。
(五)关于内部控制审计。聘请丙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因为当年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乙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对本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以防损害审计的独立性,决定聘请丙事务所。
<1>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逐项判断甲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方案中(一)至(五)项内容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对存在不当之处的,分别指出不当之处,并逐项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第(1)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0.5分)
不当之处:财务部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0.5分)
理由:企业通常授权内部审计部门或者其他专门机构为内部控制评价部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1分)
2.第(2)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0.5分)
不当之处一:组织架构相关内容不再纳入公司层面评价范围。(0.5分)
理由:组织架构是内部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应当纳入公司层面评价范围。(或:不符合全面性原则。)(1分)
不当之处二:在实施业务层面评价时,主要评价上海证券交易所重点关注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业务或事项。(0.5分)
理由:业务层面的评价应当涵盖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或:不符合全面性原则)。而不能仅限于证券交易所关注的少数重点业务事项来展开评价。(1分)
不当之处三:为了减轻评价工作对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仅采用调查问卷法、实地查验法和抽样法实施评价。(0.5分)
理由:在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过程中,应该综合运用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广泛收集被评价单位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1分)
3.第(3)项内容不存在不当之处。(1分)
4.第(4)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0.5分)
不当之处一:股东大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发表声明。(0.5分)
理由: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发表声明。(1分)
不当之处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经董事会审核、股东大会审批后对外披露。(1分)
理由: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上报经理层审核、董事会审批后确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后对外披露或报送相关主管部门。(2分)
5.第(5)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0.5分)
不当之处:当年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乙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对本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以防损害审计的独立性,决定聘请丙事务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0.5分)
理由: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可以由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即整合审计,并不影响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1分)
【该题针对“企业内部控制评价”知识点进行考核】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