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年5月,某国有企业转让2009年5月在市区购置的一栋办公楼,取得收入10 000万元,签订产权转移书据,相关税费115万元,2009年购买时支付价款8 000万元,办公楼经税务机关认定的重置成本价为12 000万元,成新率70%。该企业在缴纳土地增值税时计算的增值额为( )万元。
A、400
B、1 485
C、1 490
D、200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评估价格=12 000×70%=8 400(万元);增值额=10 000-8 400-115=1 485(万元)。
2、某生产企业2014年转让-栋二十世纪末建造的办公楼,取得转让收入400万元,缴纳相关税费共计25万元。该办公楼原造价300万元,如果按现行市场价的材料、人工费计算,建造同样的办公楼需800万元,该办公楼经评估还有四成新。该企业转让办公楼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 )万元。
A、16.5
B、22.5
C、25.5
D、14.5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办公楼的成新度为4成新,其评估价=800×40%=320(万元)。扣除项目金额=320+25=345(万元),增值额=400-345=55(万元),增值率=55÷345=15.94%,该企业转让办公楼应纳土地增值税= 55×30%=16.5(万元)。
3、甲公司开发一项房地产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为1 000万元,发生开发成本6 000万元,发生开发费用2 000万元,其中利息支出600万元无法提供金融机构贷款利息证明。已知,当地省人民政府规定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10%。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 )。
A、2 000-600=1 400(万元)
B、6 000×10%=600(万元)
C、(6 000+1 000)×10%=700(万元)
D、2 000×10%=200(万元)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土地增值税开发费用的计算。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扣除比例;因此,甲公司可以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1 000+6 000)×10%=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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