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华公司)为境内外同时上市、主营石油开采和炼制业务的上市公司。2013年2月,A会计师事务所在对东华公司本部及其子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审计时,发现了如下事项:
(1)在组织架构方面。东华公司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负责内部控制的评价与监督,由董事会直接领导。1月份,由于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的独立董事张某突然辞世,临时股东大会增选东华公司董事李某的妻子担任独立董事并兼任审计委员会主任。
(2)在发展战略方面。东华公司在境内外石油炼制业内中享有较高知名度。为了适应经济形势的发展,东华公司董事会决定大举进军建筑工程业。为此,董事会要求战略委员会进行相关可行性研究,重新制定发展战略。2月份,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战略委员会提交的方案,在经理层下专门设立“建筑工程部”,迅速投入巨额资金,实现战略转型。
(3)在采购控制方面。大恒公司为东华公司全资子公司,正在开采一个大型油田,需要大量储罐。大恒公司按照采购申请制度,严格按预算执行进度办理请购手续,以招标采购为主,合理选择供应商和确定采购价格,签订采购合同,组织专门人员进行验收。财务部根据采购合同及审核无误的采购发票办理付款,并进行会计记录。对于采购过程中容易出现的吃回扣等腐败现象,大恒公司设立了举报信箱,公开举报渠道,全方位进行监督。
(4)在合同管理控制方面。花申公司为东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正在北非开采油田。由于环境恶劣,国内工作人员全部染病。花申公司现场负责人请当地掌握开采技术的居民帮忙,组织当地居民根据油井开采进度进行施工,现场验收后,工资由现场施工负责人员即时清结。半年时间内,现金结算金额达500万元,没有签订书面合同。
(5)在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建设方面东华公司董事会认为,企业建立内部控制信息系统通常有独立模式、整合模式和附加模式三种模式。由于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已经历了数年时间,取得了一些成熟经验,因此决定采取整合模式,将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同相关的管理系统、业务系统进行集成,形成整体的管控体系,从而使内部控制完全融入企业的管理决策和日常经营活动之中。
(6)在内部控制评价组及评价方案方面。在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由内部审计部牵头,从各子公司抽调50位精通业务、年富力强、责任心强的人员成立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内部审计部主任担任工作组组长。
内部审计部分析了企业实际情况后制定了评价方案:一是刚成立不到半年的子公司鸿运公司暂不列入本次评价范围,因为各种规章制度制定不久,存在问题的可能性很小,而且执行的时间不长,在执行中也不会有多少问题;二是将评价重点确定为重点工程和高风险领域,以提高内部控制评价效率。评价方案经总经理审定批准后,具体由评价工作组实施。
(7)在评价内容和评价报告方面。评价工作组进驻评价现场后,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要素入手,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进行全面评价。
评价工作组在对洪城公司(东华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评价时发现,洪城公司的部分员工由于施工不慎,破坏了当地庄稼,引起村民不满,导致纠纷,洪城公司已被村民告上法庭,目前该诉讼尚在进行中。评价工作组认为,洪城公司的这些纠纷完全是管理不善造成的,并据此认定洪城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评价部门在编制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汇总表时,对内部控制缺陷及其成因、影响程度进行综合分析和全面复核后,认为上述事项属于一般缺陷,出具了评价期末内部控制有效结论的评价报告;该报告上报经理层审核、董事会审批后报出。
(8)在内部控制持续改进方面。出具了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内部评价报告后,由于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董事会要求内部控制部门采用“头脑风暴”风险识别方法,组织以内部控制为主题的座谈会,邀请各部门、各子公司经验丰富的管理层成员和普通员工,就本部门、本岗位来自企业内部和外部的风险进行讨论,识别潜在风险,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大小、风险发生后对目标的影响程度进行排序,为下一步确定风险控制的优先等级提供依据。
(9)A 会计师事务所在对东华公司实施了企业层面和业务层面的测试后,发生了如下事项:
在审计报告方面,注册会计师完成审计工作后,取得了经企业签署的书面声明,随后编制了内部控制缺陷汇总表。在审计中共发现2个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和3个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以及数十个一般缺陷。A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上述缺陷及其组合不构成重大缺陷,出具了东华公司在报告期末内部控制整体有效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提交审计报告的同时,A会计师享务所以书面形式与东华公司经理层、董事会对审计中发现的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进行了沟通。
(10)在后续审计方面。鉴于A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体现出的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专业水准,经东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决定聘请A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下一年的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并分别签订了业务约定书。
<1>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逐项判断上述事项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存在不当之处,分别指出并说明理由。
2、企业内部控制的一个新趋势是实行“控制自我评估”,即每个企业不定期或定期地对自己的内部控制系统进行评估,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及其实施的效率效果,以期能更好地达成内部控制的目标。S集团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集团公司,为全面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生产,改善内部控制运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也建立了内部控制评价体系,该体系的部分内容如下:
(1)内部控制评价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综合评价;除此之外,还应该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2)企业授权内部审计部门作为内部控制评价部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内部控制评价部门根据经批准的评价方案,挑选具备独立性、业务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的评价人员,组成评价工作组,具体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评价工作组成员应当由股东大会部分成员参加。
(3)评价工作组根据评价工作方案确定的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实施现场测试,通过了解单位基本情况,确定检查评价范围和重点,开展现场检查测试,最终编制现场评价报告。评价工作组将评价结果及现场评价报告向被评价单位进行通报,由被评价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提交董事会。
(4)内部控制缺陷报告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对于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都及时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
<1>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要求,分析、判断该公司上述内部控制评价的设计和执行有哪些不当之处,并简要说明理由。
1、
【正确答案】 1.事项(1)的不当之处为:临时股东大会增选东华公司董事李某的妻子担任独立董事并兼任审计委员会主任。(0.5分)
理由:审计委员会负责人及其成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独立性、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和设计委员会负责人。(1分)
2.事项(2)的不当之处为: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战略委员会提交的方案,迅速投入巨额资金,实现战略转型。(0.5分)
理由:企业的发展战略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报经股东大会批准实施。(1分)
3.事项(3)不存在不当之处。(1分)
4.事项(4)的不当之处为:花申公司采购劳务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采用现金结算金额达500万元。(0.5分)
理由:花申公司应该与具有主体资格的供应商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签订书面合同,明确供应数量、质量、进度,严把劳务质量关;财务部门根据合同条款审核后办理结算,不能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即时清结。(1分)
5.事项(5)不存在不当之处。(1分)
6.事项(6)的不当之处有:① 刚成立不到半年的子公司鸿运公司暂不列入本次评价范围。(0.5分)
理由:根据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评价应该涵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② 评价方案经总经理审定批准后实施。理由:内部控制评价部门应当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分析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高风险领域和重要业务事项,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工作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1分)
7.事项(7)的不当之处有:① 在评价内容上,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要素入手,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进行全面评价。(1分)
理由:内部控制评价应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要素。控制活动本身也是评价的内容。② 洪城公司因与村民发生纠纷被起诉,评价工作组据此认定洪城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理由:常见的重大缺陷有:管理者舞弊;企业在财务会计、资产管理、资本运营、信息披露、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或责任事故,或者遭受重大行政监管处罚等。从上述事项性质看,认定为重大缺陷不当。(1分)
8.事项(8)不存在不当之处。(1分)
9.事项(9)的不当之处有:① A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东华公司不存在重大缺陷,出具了报告期末内部控制整体有效的审计报告。(0.5分)
理由:企业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整体有效性发表意见。注册会计师仅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对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应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予以披露。(1分)
② 在提交审计报告的同时,以书面形式与东华公司经理层、董事会对审计中发现的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进行了沟通。(0.5分)
理由:注册会计师应该在出具审计报告前与企业沟通审计过程中识别的所有控制缺陷,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须以书面形式与董事会和经理层沟通。(1分)
10.事项(10)不存在不当之处。(1分)
【该题针对“企业内部控制评价”知识点进行考核】
2、
【正确答案】 1.第一项工作安排不存在不当之处。(1分)
2.第二项工作安排存在不当之处。(1分)
不当之处:评价工作组成员应当由股东大会部分成员参加。(1分)
理由:评价工作组成员应当吸收企业内部相关机构熟悉情况的业务骨干参加。(2分)
3.第三项工作安排存在不当之处。(1分)
不当之处:现场评价结论直接提交给了董事会。(1分)
理由:现场评价报告应在由被评价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后,首先提交给企业内部控制评价部门,内部控制评价部门汇总评价结果、认定内部控制缺陷,综合内部控制工作整体情况,客观、公正、完整地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报送企业经理层、董事会,由董事会最终审定后对外披露或以其他形式加以合理利用。(3分)
4.第四项工作安排存在不当之处。(1分)
不当之处:对于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都及时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1分)
理由:对于一般缺陷和重要缺陷,通常向企业经理层报告,并视情况考虑是否需要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对于重大缺陷,应当及时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报告。如果出现不适合向经理层报告的情形,如存在与经理层舞弊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或存在经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的情形等,应当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3分)
【该题针对“企业内部控制审计”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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