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全部子站 > 长理财会培训 > 会计考试 > 初级会计师

2019年初级会计实务考点突破: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8-12-18 12:12:56

 一、财产清查结果处理的要求

 
1.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和性质,提出处理建议;
 
2.及时调整账簿记录,保证账实相符;
 
3.积极处理多余积压财产,清理往来款项;
 
4.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和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二、财产清查结果处理的步骤
 
1.审批之前的处理
 
(1)根据“清查结果报告表”、“盘点报告表”等已经查实的数据资料,填制记账凭证,记入有关账簿,使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数相符;(判断)
 
(2)同时根据权限,将处理建议报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
 
2.审批之后的处理
 
企业清查的各种财产的损溢,应于期末前查明原因,并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企业清查的各种财产的损溢,如果在期末结账前尚未经批准,在对外提供财务报表时,先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并在附注中作出说明;其后批准处理的金额与已处理金额不一致的,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三、财产清查结果的账务处理
 
(一)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
 
为了反映和监督企业在财产清查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毁损及其处理情况,应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但固定资产盘盈和毁损分别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核算)。该账户属于双重性质的资产类账户,下设“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和“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两个明细分类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该账户的借方登记财产物资的盘亏数、毁损数和批准转销的财产物资盘盈数;贷方登记财产物资的盘盈数和批准转销的财产物资盘亏及毁损数。企业清查的各种财产的盘盈、盘亏和毁损应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所以“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在期末结账后没有余额。
 
(二)库存现金清查结果的账务处理
 
1.库存现金盘盈的账务处理
 
库存现金盘盈时,应及时办理库存现金的入账手续,调整库存现金账簿记录,即按盘盈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对于盘盈的库存现金,应及时查明原因,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按盘盈的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按需要支付或退还他人的金额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按无法查明原因的金额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2.库存现金盘亏的账务处理
 
库存现金盘亏时,应及时办理盘亏的确认手续,调整库存现金账簿记录,即按盘亏的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
 
对于盘亏的库存现金,应及时查明原因,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按可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净损失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按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净损失的金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按原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借方的金额贷记本科目。
 
(三)存货清查结果的账务处理
 
1.存货盘盈的账务处理
 
存货盘盈时,应及时办理存货入账手续,调整存货账簿的实存数。盘盈的存货应按其重置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借记“原
 
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对于盘盈的存货,应及时查明原因,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冲减管理费用,即按其入账价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2.存货盘亏的账务处理
 
存货盘亏时,应按盘亏的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材料、产成品、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同时结转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处理。
 
对于盘亏的存货,应及时查明原因,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按可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净损失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按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净损失的金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按原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借方的金额贷记本科目。
 
测试试题
 
【单选题】对于财产清查结果处理的要求不包括()。
 
A.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和性质,提出处理建议
 
B.向税务部门报告清查结果
 
C.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D.及时调整账簿记录,保证账实相符
 
【答案】B
 
【多选题】对于财产清查结果处理的要求不包括()。
 
A.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和性质,提出处理建议
 
B.向税务部门报告清查结果
 
C.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D.及时调整账簿记录,保证账实相符
 
【答案】B
 
【解析】财产清查结果处理的基本要求:(1)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和性质,提出处理建议;(2)积极处理多余积压财产,清理往来款项;(3)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4)及时调整账簿记录,保证账实相符。

责编:曾珂

发表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发表审核后显示!

国家电网校园招聘考试直播课程通关班

  •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国家电网招聘考试录播视频课程

  • 讲师:崔莹莹 / 刘萍萍
  • 课时:180h
  • 价格 3580

特色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免费学习,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全套国网视频课程免费学习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在线题库
面授课程更多>>
图书商城更多>>
在线报名
  • 报考专业:
    *(必填)
  • 姓名:
    *(必填)
  • 手机号码:
    *(必填)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