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回处理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及其转回的处理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在计提减值时应注意:
(1)关于比较基础: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等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摊余成本)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关于折现: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应当按照该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取得和出售该担保物发生的费用应当予以扣除)。原实际利率是初始确认该金融资产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对于浮动利率贷款、应收款项或持有至到期投资,在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可采用合同规定的现行实际利率作为折现率。
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的,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可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3)关于转回:对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等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已提高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应当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例8]甲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购入一批乙公司发行并上市交易的债券,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至2006年12月31日,该债券的账面价值(摊余成本)为500万元。
该债券的发行方乙公司在2005年和2006年已分别亏损3000万元和5000万元,出现了较为严重的财务问题,经分析判断该债券出现了减值的迹象。按照该债券的实际利率,将该债券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包括可得到的分期付款利息和可得到的到期归还的本金)折成的现值为480万元。因该债券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480万元,低于其账面价值500万元,应当计提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20万元,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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