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考点:股权激励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将股权激励计划纳入股份支付准则规范范畴。
含义: 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
类型: (1)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而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最常用的工具有两类: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
(2)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而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的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的义务的交易。简言之,以现金支付,但与权益工具挂钩。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最常用的工具有两类:虚拟股票和股票增值权。
【提示】业绩股票属于哪一种类型?
这个问题在会计准则中并没有明确指出。2010年考题中,丁的发言中"股票增值权、业绩股票应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进行会计处理",在给出的答案这并没有指出这句话存在不当之处。
"业绩股票,是指年初确定一个合理的业绩目标和一个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如果激励对象经过努力后实现了该目标,则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比例的奖励基金购买股票后授予"。
根据定义,其最终结算有两种形式:一是授予一定数量的股票(但没有指出股票来源);二是提取一定比例的奖励基金购买股票后授予。若是前者,有可能属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若是后者,公司为结算付出了现金,应该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从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情况看,业绩股票主要表现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一、股份支付四个环节
以薪酬性股票期权为例,典型的股份支付通常涉及四个主要环节:授予、可行权、行权和出售。
1.授予日--是指股份支付协议获得批准的日期。
"获得批准"是指企业与职工或其他方就股份支付的协议条款和条件已达成一致,该协议获得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的批准。
2.可行权日--是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职工或其他方具有从企业取得权益工具或现金权利的日期。
从授予日至可行权日的时段,是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的期间,因此称为"等待期",又称"行权限制期"。
3.行权日--是指职工和其他方行使权利、获取现金或权益工具的日期。
例如,持有股票期权的职工行使了以特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本公司股票的权利,该日期即为行权日。行权是按期权的约定价格实际购买股票,一般是在可行权日之后到期权到期日之前的可选择时段内行权。
4.出售日--是指股票的持有人将行使期权所取得的期权股票出售的日期。
按照我国法规规定,用于期权激励的股份支付协议,应在行权日与出售日之间设立禁售期,其中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禁售期不得低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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