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一、学分制是以学分为计算单位,计算学生学习量的标准,它是以取得必要的最低学分作为毕业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它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发展学生的兴趣爱好,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个性特长。
二、学分结构
学分由基础学分、绩点学分和附加学分组成。
1、基础学分
基础学分是学生达到合格标准(最低要求)课程的学习活动总量的反映。
学生基础学分总分不达标或总分达标,但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实践活动四门课程单科学分不达标,一般不能取得毕业资格。学生基础学分总分达标,而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实践活动单科都达标时,若将附加学分转换为基础学分加入总分后即可达标,亦可取得毕业资格。
2、绩点学分
绩点学分是学生取得基础学分的学习量的的反映,标志着学生发展水平。
3、附加学分
附加学分由创新学分和奖励学分两部分组成:
(1)创新学分,是学生创新精神、创造能力实践状况的反映。
(2)奖励学分,是学生个性特长发展超越、冒尖程度的反映。
三、课程分类
1、必修课
必修课是高中课程的基础性课程,体现培养目标的最低要求,是为学生今后发展奠定基础的课程。包括政治、语文、数学、外语、信息技术、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音乐、美术、体育、综合实践活动。
2、选修课
选修课程分必选课程和任选课程两类
A、必选课是指学生在学习必修课的基础上,侧重接受升学预备教育所必须进一步学习的课程。包括特长学生课程、微机、心理健康知识、学习方法课、学科竞赛等。
B、任选课是指发展学生兴趣爱好拓宽和加深知识,培养特长提高某方面能力,在教师指导下自主学习的课程。如学科课程、技能课程、兴趣爱发课程。
3、综合实践课
包括研究性学习、劳动技术、社区服务、集体活动、兴趣小组活动、公益劳动、班团会、社团活动社会实践等。
四、学分计算
1、基础学分
以学期为单位。原则上学科必修课、选 修课、综合实践活动课均按在一个学期内,每周修课一个学时(1学时45分钟)的课程,达到合格标准,计算为3个学分。一般情况下,某一课程在某个学期的每周课时数乘以3,就是学生学习这门课程在本学期应得的学分数。部分周课时不规则的课程,要按上述原则进行折算。各科学分计算见附表一。
2、绩点学分
某一课程的基础学分乘以该课程所得绩点,即为绩点学分。将合格以上课程的成绩距分为4个等级,最高等级绩点为4,以下等级绩点为3、2、最低等级(合格等级)绩点为1。不合格成绩绩点为0。
以学生所得全部绩点学分之和除以该生同期修课相应的周总学时数,即为该生平均绩点学分:
平均绩点学分=∑绩点学分/∑课程周学时
绩点学分和平均绩点学分,一学期结算一次,是学生课程学习质量的综合指标。
(1)补考后的成绩不能算绩点学分。
(2)为评价学生发展水平,计算平均绩点学分时,附加学分乘以4.0即转换为绩点学分。
3、创新学分
学生在某一方面,主要靠自身实践,有所创新,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经申请由学校创新学分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定,可获得1--20个创新学分。
4、奖励学分
学生在市级以上学科大赛、体育大赛和文艺大赛中获得优胜者,经学校奖励学分认定委员会认定,可获1--20个奖励学分。最高奖励仅限于国际大赛得金牌者。
学生在外语、信息技术(计算机)等高校或国内、国际中级以上等级考试中,获得合格证书,根据成绩认定可获1--8个奖励学分。
五、学分制是学生素质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是学生免会考的重要根据,各学科教师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标准,认真执行。
本学分制方案由学校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
附录:
附表一:国家课程计划学分表
附录二:国家课程必修课学分表
附表三:山东省实验中学高中选修课学分表
附表四:绩点与成绩参照表
附表五:奖励学分参照表
附表六:山东省实验中学高中学生学分制学期成绩表
责编:杨粟梅
下一篇:管理制度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