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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陈胜者,阳城人也,字涉。吴广者,阳夏(夏读作jiǎ)人也,字叔。陈涉少时,尝与人佣耕,辍耕之垄上,怅(chàng)恨久之,曰:“苟富贵,无相忘。”佣者笑而应曰:“若为佣耕,何富贵也?”陈涉太息曰:“嗟乎,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二世元年七月,发闾左谪戍(shù)渔阳九百人,屯大泽乡。陈胜、吴广皆次当行,为屯长。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陈胜、吴广乃谋曰:“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陈胜曰:“天下苦秦久矣。吾闻二世少子也,不当立,当立者乃公子扶苏。扶苏以数(数读作shuò)谏故,上使外将兵。今或闻无罪,二世杀之。百姓多闻其贤,未知其死也。项燕为楚将,数(数读作shuò)有功,爱士卒,楚人怜之。或以为死,或以为亡。今诚以吾众诈自称公子扶苏、项燕,为天下唱,宜多应者。”吴广以为然。乃行卜。卜者知其指意,曰:“足下事皆成,有功。然足下卜之鬼乎!”陈胜、吴广喜,念鬼,曰:“此教我先威众耳。”乃丹书帛曰“陈胜王(王读作wàng)”,置人所罾(罾读作zēng)鱼腹中。卒买鱼烹食,得鱼腹中书,固以怪之矣。又间(间读作jiàn)”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夜篝火,狐鸣呼曰“大楚兴,陈胜王(王读作wàng)”。卒皆夜惊恐。旦日,卒中往往语,皆指目陈胜。
吴广素爱人,士卒多为用者。将尉醉,广故数言欲亡,忿恚(hùi)尉,令辱之,以激怒其众。尉果笞(笞读作chī)广。尉剑挺,广起,夺而杀尉。陈胜佐之,并杀两尉。召令徒属曰:“公等遇雨,皆已失期,失期当斩。藉弟令毋斩,而戍死者固十六七。且壮士不死即已,死即举大名耳,王侯将相宁(宁读作nìng)有种乎!”徒属皆曰:“敬受命。”乃诈称公子扶苏、项燕,从民欲也。袒右,称大楚。为坛而盟,祭以尉首。陈胜自立为将军,吴广为都尉。攻大泽乡,收而攻蕲。蕲下,乃令符离人葛婴将兵徇蕲以东。攻铚(铚读作zhì)、酂(酂读作cuó)、苦(苦读作hù)、柘(柘读作zhè)、谯(谯读作qiáo)皆下之。行收兵。比至陈,车六七百乘,骑千余,卒数万人。攻陈,陈守令皆不在,独守丞与战谯门中。弗胜,守丞死,乃入据陈。数日,号令召三老、豪杰与皆来会计事。三老、豪杰皆曰:“将军身被坚执锐,伐无道,诛暴秦,复立楚国之社稷,功宜为王。”陈涉乃立为王,号为张楚。当此时,诸郡县苦秦吏者,皆刑其长吏,杀之以应陈涉。乃以吴叔为假王,监诸将以西击荥阳。令陈人武臣、张耳、陈余徇赵地,令汝阴人邓宗徇九江郡。当此时,楚兵数千人为聚者,不可胜数。
陈胜王凡六月。已为王,王陈。其故人尝与佣耕者闻之,之陈,扣宫门曰:“吾欲见涉。”宫门令欲搏之。自辩数,乃置,不肯为通。陈王出,遮道而呼涉。陈王闻之,乃召见,载与俱归。入宫,见殿屋帷帐,客曰:“伙颐!涉之为王沉沉者!“楚人谓多为伙,故天下传之,伙涉为王,由陈涉始。客出入愈益发舒,言陈王故情。或说陈王曰:“客愚无知,颛妄言,轻威。”陈王斩之。诸陈王故人皆自引去,由是无亲陈王者。
【司马迁】
司马迁(约前145—前90),字子长,左冯翊夏阳(今陕西韩城)人。他10岁开始读古书,学习十分认真,遇到疑难问题,总要反复思考,直到弄明白为止。20岁那年,司马迁从长安出发,到各地游历。后来回到长安,做了郎中。郎中守卫宫殿门户,管理车骑,随从皇帝出行。他几次同汉武帝出外巡游,到过很多地方。35岁那年,汉武帝派他出使云南、四川、贵州等地。他了解到那里的一些少数民族的风土、人情。他父亲司马谈死后,公元前108年(元封三年),司马迁接替做了太史令。公元前104年(太初元年),与天文学家唐都等人共订“太初历”。同年,开始动手编写《史记》。公元前99年(天汉二年),李陵出击匈奴,兵败投降,汉武帝大怒。司马迁为李陵辩护,触怒了汉武帝,被捕下狱。他按照汉朝法令的规定出钱赎罪,受了“腐刑”。公元前96年(太始元年)获赦出狱,做了中书令,掌管皇帝的文书机要。他发愤著书,全力写作《史记》,大约在55岁那年最后完成了全书的撰写和修改工作。除《史记》外,司马迁还作赋8篇,均已散佚,唯《艺文类聚》卷30引征《悲士不遇赋》的片段。又作《报任少卿书》,记述他下狱受刑的经过和发愤修史的抱负。课本中所引“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是其中的名句。
【关于《史记》】
《史记》原名《太史公书》。全书五十二万多字,包括12本纪、10表、8书、30世家、70列传,共130篇。本纪记述历代帝王的事迹;表是春秋以来历代帝王和侯国的大事记;书记述天文、水利、经济、文化、艺术等方面的情况;世家主要记述诸侯王国的事迹;列传记述各种重要人物的事迹。本纪和列传是全书的中心,在书中所占篇幅最大,所以称之为纪传体。纪传体是司马迁首创的体例,《史记》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史书。这种体例一直被历代的史学家沿用。
《史记》的记事,上起传说中的黄帝,中叙商周的史迹、春秋战国的动荡、秦的兴亡、西汉的建立与巩固,下迄汉武帝太初年间,全面叙述了我国上古至西汉中期约二三千年的历史。《史记》的写作目的,在于“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为巩固地主阶级政权提供历史经验。司马迁的基本观点认为帝王将相是历史的创造者,但也承认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人民群众的作用。因此,《史记》虽以大量篇幅叙述帝王将相的活动,但也用相当的篇幅写了刺客、游侠、医生、商人等社会中下层人物的事迹,并且给予一定的同情和歌颂。《史记》的《陈涉世家》,详细叙述了陈胜、吴广起义的经过,热情颂扬了他们的业绩。肯定了这次起义推翻秦朝的历史作用,说“桀、纣失其道而汤、武作(推翻了他们的统治)”,“秦失其政而陈涉发迹(首先起来反抗)”,把陈胜同商汤、周武王并提。最后还说:“陈胜虽已死,其所置遣侯王将相竟亡秦,由涉首事也。”《史记》还歌颂了伟大诗人屈原。在《屈原贾生列传》里,反映了屈原关怀人民疾苦的感情,并对他的诗作给予很高的评价,说其诗可“与日月争光”。对暴君酷吏,司马迁也作了深刻的揭露和批判。《史记》不仅揭露夏桀、商纣、周厉王和秦始皇的残暴行径,还特为酷吏立传,斥责他们残害人民的罪行。不仅如此,《史记》还敢于大胆抨击当代最高统治者的丑恶行为,“不虚美,不隐恶”。如对汉武帝,一面肯定其“外攘夷狄,内修法度”的历史功绩,一面也在《平淮书》里揭露他晚年由于穷兵黩武、奢侈浪费、财政困难而加紧搜刮人民的情况,并在《封禅书》里无情地抨击他一味迷信、梦想会见仙人的荒唐事情。
《史记》具有很高的艺术性。司马迁对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的描述,栩栩如生,有强烈的感人力量。《史记》是伟大的历史著作,也是优秀的文学作品。由于《史记》具有很高的历史和文学价值,鲁迅曾称誉它是“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文笔简洁,语言生动,写人物栩栩如生。《史记》的文笔非常简洁,往往只寥寥数语就能写出一个人物的特点,数百字就能讲清一个人物的心态、一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如《陈涉世家》写陈胜少时:“陈涉少时,尝与人佣耕,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曰:‘苟富贵,无相忘。’庸者笑而应曰:‘若(你)为庸耕,何富贵也?’陈涉太息曰:‘嗟乎,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寥寥数语,就写出了陈涉不甘为人佣耕,立志谋反,追求富贵的心态。《史记》的语言极为生动,如《张丞相列传》中的“臣口不能言,然臣期期知其不可!陛下虽欲废太子,臣期期不奉诏!”把张仓口吃的神态和对皇帝的忠心非常逼真地表现了出来。《史记》的70篇列传和一些本纪、世家,展现了多种多样的人物图画,个个刻画得栩栩如生。如《廉颇蔺相如列传》,通过完璧归赵、渑池之会、负荆请罪等历史事件,突出展示了蔺相如“先国家之急而后私仇”的高尚品德和英勇机智的英雄性格;《信陵君列传》连用147个“公子”,表现信陵君仁而下士,广交游士,抵抗暴秦、救赵存魏、振奋诸侯的事迹。即使是同一类型的人物,在《史记》里,也是性格各异,形象不同的。如都是贤相,管仲、晏婴的形象有别;都是策士,苏秦、张仪、李斯的脸谱也绝不雷同。刘向、扬雄称颂司马迁说:“善于事理,辨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不虚妄,不隐恶,故谓之实录”(《司马迁传》)。《史记》是我国古代传记文学的典范。
【译文】
陈胜是阳城人,字涉。吴广是阳夏人,表字叫叔。陈涉年轻时,曾经同别人一道被人家雇佣耕地。(有一次)他停止耕作走到田埂上,失望叹息了好久,说:“假如有一天谁富贵了,彼此不要忘记。”雇工们笑着回答:“你是被雇工的人,哪能富贵啊!”陈胜长叹一声,说:“燕雀怎么知道鸿鹄的志向呢!”
秦二世皇帝元年7月.朝廷派遣征许多贫苦百姓去驻守渔阳,去驻守的百姓临时停驻在大泽乡。陈胜、吴广都被编谪戍边队伍,并担任队伍的小头目。正巧碰上下大雨,道路不通,考虑已经误了期限。误了期限,按照(秦王朝的)法律,都要被杀头。陈胜、吴广就商量说:“现在逃跑被抓了回来是死,发动起义也是死,同样是死,(选择)为国而死好吗?”陈胜说:“全国百姓苦于秦朝的统治已经很久了。我听说二世是秦始皇的二儿子,不应当继位做皇帝,应当继位做皇帝的是公子扶苏。扶苏因为多次劝说(秦始皇)的缘故,皇上派他在外面带兵。现在有人听说,扶苏没有罪,二世却把他杀死了。百姓们大多听说他很贤明,但不知道他已经死了。项燕是楚国大将,多次立下战功,又爱怜士兵,楚国人很爱戴他。有人认为他死了,有人认为逃走了。现在如果把我们的人假称公子扶苏和大将项燕的队伍,倡导天下反秦,应当有很多响应的人。”吴广认为他讲很对。于是就去占卜。占卜的人知道他们的意图,说:“你们要做的事都能成功,并且建立功业。然而你们还是把事情向鬼神问一下吧!”陈胜、吴广听了很高兴,考虑(占卜人所说的)卜鬼(这件事的用意),说:“这是教我们先服众人。”就用丹砂在绸子上写了“陈胜王”三个字,放在别人网的鱼的肚子里,士兵们买鱼煮了吃,发现鱼肚子里(绸子上)写的字,自然就对这件事感到奇怪了。(陈胜)又暗中使吴广到在驻地旁的丛林里的神庙中,夜里用竹笼罩着火(装作鬼火),又装作狐狸嗥叫向(士兵们)喊道:“楚国要复兴,陈胜为王。”士兵们夜里都很害怕。第二天,士兵们到处谈论(晚上发生的事),都指指点点地看着陈胜。
吴广一向待人很好,戍卒多愿听他差遣。(一天)押送戍卒的军官喝醉了,吴广故意再三说要逃跑,来激怒军官,使军官责辱他,借此来激怒吴广的部下。军官果然用竹板子打吴广。军官拔出剑(想杀吴广),吴广愤起,夺下剑来杀死了那个军官。陈胜协助吴广,一同杀了两个军官。(陈胜)召集并号令所属的士兵说:“你们诸位遇上大雨,都已误了期限,误了期限就该杀头。即使能免于斩刑,而戍守边塞的人中十分之六七也会死掉。大丈夫不死罢了,要死就要(干大事)成就大的名声啊。王侯将相难道有天生的贵种吗?”属下的士兵都说:“(愿意)听从(你的)号令。”于是他们就假称是公子扶苏和项燕的队伍,为的是依从人民的愿望。他们露出右臂(作为起义的标志),号称大楚。(用土)筑成高台并在台上宣誓,用(被杀死的两个)军官的头祭天。陈胜立自己为将军,吴广担任都尉。起义军攻下大泽乡,收集大泽乡的义军攻打蕲县。蕲县攻下后,(陈胜)就派符离人葛婴率领士兵攻取蕲县以东的地方。攻打铚、酇、苦、柘、谯,都攻下来了。他们行军中沿路收纳兵员。等到达陈县的,已有战车六七百辆,马一千多匹,士兵好几万人。攻打陈县(时),郡守、县令都不在(城内),只有守丞带兵在城门洞里和义军交战。守丞不能取胜,被杀死了,起义军就进城占领了陈县。过了几天,陈胜传令召集当地管教化的乡官和有声望的人一起来集会议事。乡官和有声望的人都说:“将军亲自穿着铁甲,手里拿锐利的武器,讨伐昏庸无道的暴君,诛灭凶残暴虐的秦王,重建楚国,论功劳应当称王。”于是陈胜被拥戴做了王,对外宣称要张大楚国。在这时候,各郡县苦于秦朝官吏压迫的人,都纷纷起来惩罚当地的郡县长官,把他们杀死来响应陈胜(的号召)。
陈胜称王总共六个月的时间。当了王之后,以陈县为国都。从前一位曾经与他一起雇佣给人家耕田的伙计听说他做了王,来到了陈县,敲著宫门说:“我要见陈涉。”守宫门的长官要把他捆绑起来。经他反覆解说,才放开他,但仍然不肯为他通报。等陈王出门时,他拦路呼喊陈涉的名子。陈王听到了,才召见了他,与他同乘一辆车子回宫。走进宫殿,看见殿堂房屋、帷幕帐帘之后,客人说:“伙颐!陈涉大王的宫殿高大深邃啊!”楚地人把“多”叫做“伙”,所以天下流传“伙涉为王”的俗语,就是从陈涉开始的。这客人在宫中出出进进越来越随便放肆,常常跟人讲陈涉从前的一些旧事。有人就对陈王说:“您的客人愚昧无知,专门胡说八道,有损于您的威严。”陈王就把来客杀死了。从此之后,陈王的故旧知交都纷纷自动离去,没有再亲近陈王的人了。
【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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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一. 《陈涉世家》中的“长吏”
作者:吴越人
课文《陈涉世家》最后有一句“当此时,诸郡县苦秦吏者,皆刑其长吏,杀之以应陈涉”,“长吏”的注释为“长官”。昨日读《文化现代化与中国知识人》,其中有对“长吏”的介绍,不妨看看:
秦汉魏晋时代无所谓官吏之分,只有“长吏”与“少吏”(文吏)之别。按《汉书·百官公卿表》的说法,秩四百石至二百石为长吏,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是为少吏。
“儒的吏化”之后,由于儒家素来瞧不起吏,他们便自诩为“官”,而把非科举出身的办事人员称为吏。所谓“领持大概者,官也;办集一切者,吏也。”官是掌权的,这时主要从科举“正途”出身。吏是办事的,这时或从民间作为一种职役征调而来,或者由官“自辟僚属”而选用,前者多为奔走执事者,如皂隶、里胥、门子、捕快,后者多为文案工作者,称为文吏或书吏。但不论职役还是文吏,地位都低于官,有的王朝甚至规定吏户入贱籍,法定地位还低于一般民(农)户。然而我国传统制度的一个特点就是“县官不如现管”、狐假虎威的“奴隶”比无威可恃的“自由民”更有优势,因此胥吏的实际势力是很大的。
二、 《陈涉世家》难句例解
尝与人佣耕
有人认为本句有两种解释:(1)“与”作“为(替)”讲,如《孟子•离娄上》有:“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2)“与”作“跟”、“同”讲。现从第二种解释,再作两个重要补充:即:“与”在本文只作“跟”、“同”讲,不作“为(替)”讲,因为下文同样的说法有“其故人尝与佣耕者”,“与”后面省去代替“陈涉”的“之”字;作“为(替)”讲的,本文不用“与”而用“为”,下文有“士卒多为用者”。如果只是当雇工,就写成“佣耕”;如果跟人家一道当雇工,就写成“与人佣耕”。译文:曾经跟人家一同当雇工。
又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
兼语句。《中华活叶文》注“间”为“趁空”,恐非确诂。“间”是“閒”的后起的一种写法,《说文》:“閒,隙也,从‘门月’。”门里透进月光,“隙”当是引申义。就本句看,“间”是“暗中”,“间令”就是“潜令”,也含有从便道、小道走的意思。又如《史记•项羽本记》有“审食其从太公吕后,间行经汉王”。也可以说“间”作“私下”讲,同样的用法如《后汉书•谯玄传》:“间窜归家。”“丛祠”,《中华活叶文选》说是“荒庙”。课本说是“树木荫蔽的神庙”。裴骃《史记集解》引张晏的说法:“丛,鬼所凭焉。”“次所旁”原作“次近所旁”,王念孙《续书杂志》校出多一“近”字。
译文:又暗中(或私下)派吴广到驻地旁边的神祠里去。
陈胜乃立为王,号为张楚
《中华活叶文选》、朱东润编《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都认为“张楚”是国号,“张楚”下边标有名词的记号。有人认为“张楚”不是国号,引的根据有下面一段话:“刘德曰:‘若云张大楚国也。’张晏曰:“先是楚为衰灭,已驰,今立楚,为张也。”师古曰:‘张说是也。’”(颜师古注《汉书•陈胜、项籍传》)这样,“张楚”并非国号,是起义时的一种口号,当时在楚国起义,因此起这样的口号。我们认为不能完全排除陈胜当时有把“张楚”一类的名词作为国号的想法和做法。例证是:“又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夜篝火,狐鸣呼曰:‘大楚兴,陈胜王。’”这是对偶句,下句“陈胜”是名词,上句“大楚”也只能是名词。“兴”是动词,能说“大楚”只是口号吗?不妨说:“大楚”是由动宾短语构成的国号。也正由于陈胜命令吴广这样呼喊了,下文才有“袒右,称大楚”的说法,也才有下文“号为张楚”的说法。“张”跟“大”同义,“张楚”、“大楚”都含有张大楚国的意思。
译文:陈胜就自立为王,国号是张楚。又,“大楚兴,陈胜王”的译文是:大楚兴起了,陈胜做王了。不能译成:张大楚国兴起了,陈胜做王了。
召令徒属
有些注家说“徒属”是所属的人,不确。“徒”,本义是步行,引申为走卒,又引申为“党徒”。《左传•宣公十三年》:“原屏,咎之徒也。”现代汉语里“徒”有贬义,如“匪徒”、“歹徒”。“属”是类,同类人,《鸿门宴》有“吾属今为之虏矣。”“徒属”就是“党徒”。《韩非子》“徒属”凡三见,都是这个意思:(1)“是当涂者之徒属。”(《孤愤》)(2)“其带剑者聚徒属。”(《五蠹》)(3)“太子尊显,徒属众强。”(《亡徵》)
译文:召集并号令党徒。
夜篝火
裴骃集解:“篝者,笼也。”课本沿袭旧说。朱东润《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篝(gōu)火,举火。篝同煹,举火之意。”裴骃是就形释义,《说文》:“篝,笿也,可熏衣。”就是“熏笼”。或者是“蒸笼”。《广雅•释器》:“篝、筌谓之笓。”王念孙疏证:“《广韵》:‘取鰕竹器也。’”“篝”等于“冓”,或者写成“構”。《说文》:“冓,交积材也。”“構,蓋也。”“冓”是本字,像造房子或像搭起木柴准备燃烧的样子,“構”是后起字。《汉书•陈胜传》就是写成“夜冓火”。“煹”,举火,见《广韵》。其实“冓”字声中有义,仍然是交冓木柴准备起义。因此,“篝”作“笼”讲,说是“笼罩着火”,不可取。“篝”作“煹”讲说得通,最早是作“冓”讲。“夜篝火”是在荒野无人处搭起木柴燃烧。
三、关于《陈涉世家》注释的三点商榷
作者:汪义华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翁祐中学,广东 佛山 528308)
《陈涉世家》是初中语文教科书的基本篇目之一,但是不同版本的教科书对以下三个地方的注释似乎都不尽如人意,特提出与大家商榷。
一、怎样理解“与皆来会计事”
起义军占领陈县后,陈胜为了扩大声势,也为了使个人实现“鸿鹄之志”名正言顺,便“号令召三老、豪杰与皆来会计事”。人教版、苏教版教材对“与皆来会计事”的注释基本一致,即“一起来集会议事”。
按照翻译古文常用的字词对译法,“皆来会计事”就可以译为“一起来集会议事”。“与”字怎么理解?
韩峥嵘先生《古汉语虚词手册》把“与皆”看成一个副词,“可译为‘全都’”,并以此句为例。
《新编初中文言文译解》(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1997年4月版)的注释是:“与皆:一起,一齐;与,偕同。”既把“与皆”合起来看成一个词,又把“与”字单独看成一个词,意思却没有什么变化。
还有的把“与”和“皆”都解释成“全、都”。
细细想来,似乎都不妥。把“与”和“皆”分开看,这里并不像同义复指;把“与皆”合起来看成一个类似“与其”的连词或副词,古文中又无法再找到例句,缺乏足够的说服力──颇具权威性的韩峥嵘的书中也仅举“与皆来会计事”一例。
闲翻古籍,偶见辛弃疾《水调歌头·带湖吾甚爱》中有“白鹤在何处,尝试与偕来”一句,说的是邀请白鹤、鸥鹭们与他一起到带湖归隐林泉。其情其景其意,同“与皆来会计事”极其相似,但辛弃疾不写作“与皆来”却写作“与偕来”。是“与谁偕来”呢,还是“偕来与谁”做什么呢?似都说得通。
不妨再看看带“与”字的成语有什么规律:“将欲取之,必先与之”“时不我与”的“与”是动词;“事与愿违”的“与”是连词;“与虎谋皮”“与人为善”的“与”字是介词,后面跟着一个名词共同组成介宾短语;“荣辱与共”“生死与共”的“与”字也是介词,后面省略了代词“之”。
可以推断,“号令召三老、豪杰与皆来会计事”是一个非常规词序的省略句,改成常规词序、补出省略成分即是:“(陈胜)号令召三老、豪杰皆来与(之)会计事。”其中“与(之)”即“跟(他们)”。
完整的注释应该是:“与皆来会计事”即“皆来与(之)会计事”,一起来跟他们集会议事。
二、“罾”是什么
陈涉受到占卜者“卜之鬼”的暗示,用丹砂在绸布上写了“陈胜王”,“置人所罾鱼腹中”。某版教材对这个句子的注释是:“放在别人所捕的鱼的肚子里。罾,鱼网,这里作动词,就是用网捕。”
因为这个注释,许多师生都以为“罾”就是“鱼网”,只不过叫法不同。其实,“罾”并不等于“鱼网”,它只是众多“鱼网”中的一种。
《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等常用工具书对“罾”的释义具体表述略有不同,但基本一致,即“一种用木棍或竹竿做支架的方形鱼网”。
“支架”怎么做?怎样“用罾捕”?没有见过罾的人很难从常见的鱼网上想象出来。笔者曾在一个夏夜在湖北阳新湖入长江的富池口见到数十只渔船用罾捕鱼的情景,好奇地将罾看了个仔细。
罾的底部是带纲的普通鱼网,网眼的大小因罾的大小不一而有所不同。手提小罾的网面积不过一平方米左右,网眼很小,用于浅水处捕小鱼虾;几个人合力还要利用杠杆、石块辅助捕捞的大罾,网面积可达一二十平方米,网眼较大,是用在深水处捕大鱼的。
支架一般同两根竹竿十字交叉而成,四个下弯的顶点固定在鱼网的四个角上,交叉处用铁丝或棕绳固定(为了防止用力提起时折断,一般不打眼穿钉),系上提纽。用大罾的在船桅杆处高约1.5米的地方用转轴装上一根长木棍,长长的阻力臂顶端系住竹竿交叉处的提纽,动力臂则只有一二米长,上有可滑动的大石块。
大家现在肯定猜得到怎样用大罾捕鱼了:在网面上撒些饵料,推石块至支点,慢慢放罾入水,看到水面有鱼或有异样波浪时,滑动石块,用力压下动力臂,四个网角先提出水面,鱼虾落入网底,再用长柄网兜将鱼虾兜起。如此反复。当地渔民称这种捕鱼法为“扳罾”。
当然,没有必要让每个学生都把“罾”是什么搞清楚,更不可能把前述说明文字全写进注释中,但教科书的注释具有权威性,要遵循“简而明”的原则,还是把“罾”的注释改成这样为好:罾,一种鱼网,这里作动词,就是用罾捕。
三、谁“弗胜”
“攻陈,陈守令皆不在,独守丞与战谯门中。弗胜,守丞死,乃入据陈。”对于“弗胜,守丞死,及入据陈”,与人教版语文教材配套的《教师教学用书》翻译为:“起义军(一时)不能战胜,(不久)守丞被人杀死,大军才进入陈县。”而与苏教版语文教材配套的《语文教学参考书》翻译为:“(守丞)不能取胜,被杀死了,起义军就进城,占领了陈县。”你说“起义军(一时)不能战胜”,我说“(守丞)不能取胜”,是和局吗?起义军攻下了就是胜,攻不下就是败;守丞守住了就是胜,守不住就是败:没有和局可言。
究竟谁“弗胜”?从全句粗略地看去,似乎是:“起义军攻陈—守丞战—弗胜—死—起义军入据陈。”如真是这样,“死”的主语可承前省略而未省,“入据陈”变换了主语反而省略了,不合常理。
为什么会这样呢?司马迁素有“不虚美,不隐恶”的实录精神,但并不是说《史记》丝毫没有渗入他本人的思想感情。陈胜何许人也?“阳城一耕夫耳”!既没有推翻秦王朝的统治,更没有坐上皇帝的宝座,不过是一个“首事”者,却被司马迁列入了“三十世家”之中。好像他早有了辩证唯物主义的历史观点,充分肯定了陈胜发动起义的重大历史意义,其溢美之情由此可见一斑。
他写起义军的初期军事行动,是带着无限赞赏去写的。“攻大泽乡,收而攻蕲。蕲下”十个字写出了起义军的顺利开端。“收”“下”二字,看似信手拈来,欣喜之情却溢于言表。而“攻铚、酂、苦、柘、谯”,势如破竹,更只用了“皆下之”三字,可谓惜墨如金。但是写“攻陈”,却不厌其详。既写了陈县的形势,也写了战斗过程,而且似乎絮絮叨叨,还有点隐晦不明。这与司马迁的一贯文风大相径庭,原因何在?为什么不一口气写成“攻铚、酂、苦、柘、谯、陈,皆下之”呢?难道是为了张扬起义军到达陈县时“车六七百乘,骑千余,卒数万人”的声威?不像啊,因为攻克陈县又扩充军队后再张扬也不迟,而且正好衔接下文“陈涉乃立为王”的情节。
稍作探究,“弗胜”二字上大有文章。如果是守丞“弗胜”,且“守丞死”,起义军必定长驱直入,“攻陈”肯定会与攻铚、酂诸地并述。另作一类,原因是“攻陈”极不顺利,其时,秦王朝扫除六国才十余年,守土官吏大多髀肉未生,并不会轻易被你“戍卒叫”而吓倒。双方战斗极为激烈,“弗胜”者是起义军──这是与攻铚、酂诸地最大的不同。“不虚美,不隐恶”,就要“实录”这不顺利的事实,但又不忍在字面上大事渲染以挫伤起义军声威,故姑以“弗胜”二字蔽之。不少资料证明,“守丞死”并非战死,而是“天下苦秦久矣”的结果:被城里的内部人杀死了!这样,起义军才被迎进了陈县。
由此可以推断:司马迁的本意是“(义军)弗胜,(不得入陈),守丞死,乃入据陈”,人教版《教师教学用书》的译文是对的。
责编:杨粟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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