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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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申购数量低于网下初始发行量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中止发行,可以将网下发行部分向网上回拨
B.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网上初始发行量的,应当回拨给网下投资者
C.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且不超过100倍的,应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5%;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回拨后网下发行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80%
D.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条件且持有市值达到10000元以上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申购;每3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3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E.每一个新股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数量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过9999.95万股,如超过则该笔申购无效
A.战略投资者参与股票配售,应当使用自有资金,可以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对战略投资者配售资格进行核查
B.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足1亿股的,战略投资者获得配售的股票总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30%
C.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在发行公告中披露战略投资者的选择标准、向战略投资者配售的股票总量、占本次发行股票的比例以及持有期限等
D.战略投资者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于6个月,持有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E.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不得参与战略配售的
A.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在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B.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C.主承销商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无需与参与本次配售并同意作出延期交付股份安排的投资者达成协议
D.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从二级市场购买发行人股票,但每次申报的买入价不得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具体事宜由上交所另行规定
E.主承销商应当在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或者累计行使数额达到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的7个工作日内,根据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情况,向发行人支付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向同意延期交付股票的投资者交付股票
A.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期间为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以及其后3年
B.上市公司不得变更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C.保荐机构被撤销保荐资格的,上市公司应当在1个月内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履行剩余期限的持续督导职责。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的时间重新计算
D.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制作并保存持续督导工作底稿
E.保荐代表人未按照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履行职责的,保荐机构可以督促保荐代表人履行职责
A.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竞价交易日收盘价格涨跌幅达到±15%的各前5只股票,上交所公布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5家会员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
B.日价格振幅达到30%的前5只股票,价格振幅的计算公式为:价格振幅=(当日最高价格-当日最低价格)/当日最低价格×100%,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5家会员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
C.日换手率达到30%的前5只股票,换手率的计算公式为:换手率=成交股数/无限售流通股数×100%,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5家会员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
D.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股票竞价交易,本所公告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5家会员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
E.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A.Ⅱ、Ⅲ、Ⅳ
B.Ⅱ、Ⅲ
C.Ⅲ、Ⅳ
D.Ⅰ、Ⅱ、Ⅲ
E.Ⅰ、Ⅴ
A.Ⅰ、Ⅳ、Ⅴ
B.Ⅰ、Ⅱ、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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