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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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8.79
B、49.47
C、47.43
D、0
A、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公司股权,公司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B、根据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纳税人不能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的,可持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原件及相关材料办理契税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应予受理
C、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纳税人在办理契税纳税申报时,由于销售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或者被税务机关列为非正常户等原因,致使纳税人不能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的,税务机关在核实有关情况后应予受理
D、房屋等价交换,免征契税
A、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改制为企业,原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后企业中出资比例超过50%的,对改制后企业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B、对承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免征契税
C、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债权转股权的企业,对债权转股权后新设立的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D、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照章缴纳契税
A、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退还已纳契税
B、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纳契税
C、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退还已纳契税
D、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不退还已纳契税
A、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作为契税的计税依据
B、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契税的计税依据
C、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契税的计税依据为价格差额
D、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计税依据为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
A、将转让新建房所缴纳的印花税计入到"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扣除
B、将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耕地占用税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扣除
C、将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扣除
D、将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契税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扣除
A、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就超过部分缴纳土地增值税
B、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照章征收土地增值税
C、纳税人是法人的,当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地与其机构所在地或经营所在地不一致时,应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D、纳税人是自然人的,当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地与其居住所在地一致时,在居住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A、对于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可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B、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的,如果产权未发生转移的,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C、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应照章征收土地增值税
D、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A、纳税人是法人的,当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地与其机构所在地或经营所在地一致时,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原管辖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B、纳税人是法人的,当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地与其机构所在地或经营所在地不一致时,应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C、纳税人是自然人的,当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地与其居住所在地一致时,在住所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D、纳税人是自然人的,当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地与其居住所在地不一致时,在房产坐落地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A、6000元
B、6060元
C、6120元
D、6480元
A、国务院
B、国家税务总局
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D、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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