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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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乙虽然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是基于甲的意思取得占有,乙为有权占有
B.乙可以对甲的继承人丙主张有权占有
C.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乙可以以占有有正当权利来源对丁主张有权占有
D.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丁可以基于其所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
A.以贩卖为目的,在网上订购毒品,付款后尚未取得毒品即被查获
B.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现金支票后,未到银行提取现金即被查获
C.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将价值5万元的财物送给国家工作人员,但第二天被退回
D.发送诈骗短信,受骗人上当后汇出5万元,但因误操作汇到无关第三人的账户
A.甲(总经理)召开公司会议,商定逃税。甲指使财务人员黄某将1笔500万元的收入在申报时予以隐瞒,但后来黄某又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缴纳应缴税款。单位属于犯罪未遂,黄某属于犯罪中止
B.乙抢夺邹某现金20万元,后发现全部是假币。乙构成抢夺罪既遂
C.丙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儿后,惧怕承担刑事责任,又将婴儿送回原处。丙构成拐卖儿童罪既遂,不构成犯罪中止
D.丁对仇人胡某连开数枪均未打中,胡某受惊心脏病突发死亡。丁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
A.赵单独以合伙企业名义,与甲茶农达成协议,以12万元的价格收购其茶园的茶叶,该协议为有效约定
B.孙单独以合伙企业名义,与乙茶农达成协议,以10万元的价格收购其茶园的茶叶,该协议为无效约定
C.赵、钱共同以合伙企业名义,与丙茶叶公司签订价值28万元的明前茶销售合同,该合同为有效约定
D.赵、钱共同以合伙企业名义,与丁茶叶公司签订价值35万元的明前茶销售合同,该合同为无效约定
A.如合伙协议无特别约定,则须经全体普通合伙人一致同意,三江公司才可成为新的有限合伙人
B.对入伙前雀凰投资的对外负债,三江公司仅以实缴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C.三江公司入伙后,有权查阅雀凰投资的财务会计账簿
D.如合伙协议无特别约定,则三江公司入伙后,原则上不得自营与雀凰投资相竞争的业务
A.自丙死亡之时起,戊即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B.因合伙企业账面上已处于亏损状态,戊可要求解散合伙企业并进行清算
C.就甲委托投资股市而失败的行为,戊可直接向甲主张赔偿
D.就乙出卖房屋而给企业造成的损失,戊可直接向乙主张赔偿
A.构成无权处分行为
B.丁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C.丁无权要求合伙企业搬出该房屋
D.乙对合伙企业应承担违约责任
A.属于无权处分行为
B.属于改变合伙企业经营范围的行为
C.就委托投资失败,甲、乙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D.就委托投资失败,该受托的投资机构须承担连带责任
A.郑国子产铸刑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是当时封建立法的全面总结,其盗、贼、网、捕、杂、具的体例内容为后世奠基
B.晋国大夫叔向曾写道:“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打破这一局面的是晋国赵鞅把前任执政范宣子所编刑书正式铸于鼎上
C.秦律在处罚侵犯财产罪上共犯较个犯罪处罚从重,集团犯罪(10人以上)较一般犯罪处罚从重
D.《北齐律》充实了刑法总则,精炼了刑法分则,规定“重罪十条”和“准五服制罪”制度
A.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债务人同意履行债务的,又反悔的,可以以诉讼时效届满进行抗辩
B.王某请求张某返还自己的房屋,不适用诉讼时效
C.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可以引起债权人对债务人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断,但不能引起债务人对次债务人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断
D.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但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尚未届满的,保证人不得对债权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
A.若刘某免除严某赔偿的责任,保险公司应当支付保险金,且不能向严某主张代位求偿权
B.如果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仅需支付保险金1000元,刘某可以再要求严某支付500元赔偿金
C.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后,未通知严某其将行使代位求偿权,严某也向刘某支付了赔偿,则保险公司既可以向严某行使代位求偿权,也可以要求刘某返还相应保险金
D.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后,并将代位求偿权通知严某,收到通知后严某仍向刘某支付了赔偿,保险公司不能向严某行使代位求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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