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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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无责任能力者与有责任能力者共同实施危害行为的,有责任能力者均为间接正犯
B.持不同犯罪故意的人共同实施危害行为的,不可能成立共同犯罪
C.在片面的对向犯中,双方都成立共同犯罪
D.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但不能据此否认片面的共犯
A.甲教唆赵某入户抢劫,但赵某接受教唆后实施拦路抢劫。甲是抢劫罪的共犯
B.乙为吴某入户盗窃望风,但吴某入户后实施抢劫行为。乙是盗窃罪的共犯
C.丙以为钱某要杀害他人为其提供了杀人凶器,但钱某仅欲伤害他人而使用了丙提供的凶器。丙对钱某造成的伤害结果不承担责任
D.丁知道孙某想偷车,便将盗车钥匙给孙某,后又在孙某盗车前要回钥匙,但孙某用其他方法盗窃了轿车。丁对孙某的盗车结果不承担责任
A.甲见卖淫秽影碟的小贩可怜,给小贩1 000元,买下200张淫秽影碟
B.乙明知赵某已结婚,仍与其领取结婚证
C.丙送给国家工作人员10万元钱,托其将儿子录用为公务员
D.丁帮助组织卖淫的王某招募、运送***
A.如认为责任年龄、责任能力不是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则甲、乙成立共犯
B.如认为甲、乙成立共犯,则乙成立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从犯
C.不管甲、乙是否成立共犯,都不能认为乙成立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间接正犯
D.由于甲不负刑事责任,对乙应按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片面共犯论处
A.在尚友公司自行管理财产与营业事务时,由其自己制作重整计划草案
B.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时,应按法定的债权分类,分组对该草案进行表决
C.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D.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即为通过
A.取回权的行使,应在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或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之前
B.乙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取回权,则其取回权即归于消灭
C.管理人否认乙公司的取回权时,乙公司可以诉讼方式主张其权利
D.乙公司未支付相关运输、保管等费用时,保管人可拒绝其取回该仪器
A.甲公司应提交乙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B.甲公司应提交乙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证据
C.乙公司就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在收到法院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向法院提出异议
D.如乙公司对甲公司所负债务存在连带保证人,则其可以该保证人具有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其不具备破产原因
A.只有在破产清算申请受理后,债务人才能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
B.重整期间为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
C.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并经法院批准,债务人可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D.在重整期间,就债务人所承租的房屋,即使租期已届至,出租人也不得请求返还
A.代表祺航公司决定是否向昊泰公司转让业务与资产
B.将该转让事宜交由法院决定
C.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决议该转让事宜
D.作出是否转让的决定并将该转让事宜报告债权人委员会
A.甲公司清偿对乙银行所负的且以自有房产设定抵押担保的贷款债务的,管理人可以主张撤销
B.甲公司清偿对丙公司所负的且经法院判决所确定的货款债务的,管理人可以主张撤销
C.甲公司清偿对丁公司所负的为维系基本生产所需的水电费债务的,管理人不得主张撤销
D.甲公司清偿对戊所负的劳动报酬债务的,管理人不得主张撤销
A.甲对A公司的债权虽未到期,仍可以申报
B.乙对A公司的债权因附有条件,故不能申报
C.丙对A公司的债权虽然诉讼未决,但丙仍可以申报
D.职工丁对A公司的伤残补助请求权,应予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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