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土地使用者经国家依法划拨、出让或解放初期接收、沿用,或通过依法转让、继承、接受地上建筑物等方式使用国有土地的,可确定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B. 土地公有制之前,通过购买房屋或土地及租赁土地方式使用私有的土地,土地转为国有后迄今仍继续使用的,可确定现使用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C. 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或者虽未连续使用满二十年但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认其所有权的 D. 空地及房屋坍塌或拆除后两年以上仍未恢复使用的土地,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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